主要区别
一对多
阳光私募
投资范围
投资于交易所和银行间的证券产品,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也可能包括权证。
投资于交易所和银行间证券产品,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也可能包括权证。
人数限制
人数不超过200人。成立要求是5000万元以上。
不超过50人,机构认购者不限人数。
信息披露
要求每月一次向投资人公布净值。
每月一次披露净值,也有每周公布者。部分私募每季、每月或以更高频率公布操作报告。
流动性
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
一般每月开放申赎,部分每周开放
成立要求
5000万才可成立
一般是3000万
投资限制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一般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20%(不同信托公司会有所不同)
实际管理人
公募基金公司中专户投研团队
私募管理公司
监管机构
证监会
银监会